《太平經》作為早期道教經典,其主旨是探討如何「致太平」。
人世之所以不太平,出現各種災害、冤結,首先是因由元氣構成的宇宙出現了不和不通的情況。
所以《太平經》非常強調氣之相和相通:氣者,乃言天氣悅喜下生,地氣順喜上養;氣之法行於天下地上,陰陽相得,交而為和,與中和氣三合,共養凡物,三氣相愛相通,無複有害者。
氣的不和不通,究其根本還是由於人禍。因道經中的「解冤釋結」思想論析在此。
《太平經》認為,作為人世中的最高位者-人君/具有重要的決定作用:人君,天也,其恩施不下,至物無由生,人不得延年。
人君之心不暢達,天心不得通於下,妻子不得君父之敕,為逆家也。
臣氣不得達,地氣不得成…民氣不上達,和氣何從得興,中和乃當和帝王治,調萬物者,各當得治。今三氣不善相通,太平安得成哉,
從《太平經》的解釋模式可以看到,其理論根基即是漢代流行的「元氣論」、「天人相副說」和「災異論」。
這一整套的理論模型,強調的是天、地、人之間的三和相通。
天人之間能夠和諧相通的前提是「天人相副」,由天人同構出發,進而強調「身國同構」。
因此,統治者的修身不:妄為對天人之間的相通非常重要,君王有治,實行王道,就可以減少「承負」之禍,世間的冤結災異就可避免。
如果說《太平經》較偏重於從宇宙論模式和人君論的角度來強調世間冤結的形成,注重從政治神學的角度來構建「太平之世」,從而消除人世的各種冤結災殃。
那麼,隨後的道經更偏向於從宗教神學以個體「宿罪」的角度來看待冤結的形成。
《太極真人敷靈寶齋戒威儀諸經要訣》雲:臣等生長魔俗,沉淪季葉,玩樂榮華,宿命因緣,忽見啟拔,得奉大道。
不以下愚好樂至真升仙之道,而宿罪深積,結縛不解。
接著,該經對人世結冤、神人結冤的原因進行了詳細說明:
臣等身及家門大小,願得赦除前世今世生死重罪惡過。
或弑君父,或不孝二親,或背師欺友,或廢真就偽,或為劫賊、攻伐家國,或伐他國,或殺害眾生…殺賢人道士,或為君無道,或為臣不忠,罔上威下,酷虐百姓,己取榮名,或六親相殘,或敗靖舍靈壇,或竊經書…或不崇有道…或呵風罵雨,及天地日月星辰、帝王國主、師父道士,輕慢四大,或罵鬼神,呼謂無知。或口是心非,自欺形影,諸如此等,莫大之罪,不可憶識,積世結固,纏綿不解,冤對不已。
由於個人前世、今世的種種過失,導致各種冤對纏綿不解,人跟人之間、人跟天地之間、人與神之間就結下了各種冤結。
關於地獄之冤苦,道經也多從「宿罪論」的角度來談論,如《太上泰清拔罪升天寶懺》所述幽冥地獄中的冤苦:
爾時,光明照見北方酆都羅山諸大地獄,一切群生受諸罪苦…
於其眾中,有一罪人,在世之日曾看道典,稍知宿命、因緣、果報,睹此光明,心中默念:我等受苦,皆因前世造諸惡業,招此苦報…
太上日:眾生造罪,死入北酆,鬼考罪魂,冤對難抵。鐵城猛焰,車裂鑊湯,炮灸刀山…
冥冥長夜,似蟻循環,常居地獄,若不悟其苦因,預修懺滌,則罪垢日深,當罹此苦。
諸亡魂在地獄之中生死流轉,冤對難脫,皆因在世之時自己所犯下的種種“惡業”,因而受此“果報”。
此外,《太上道君說解冤拔度妙經》也論道:
複見諸地獄之中,餓鬼窮魂,以日繼夜,受種種苦惱.悉無人形,五體壞爛,饑食猛火,渴飲鎔銅,足履刀山,身贊鐵杖,遍體流血,悲號徹天。
造成地獄亡魂所受各種冤苦的原因是什麼呢?《太上道君說解冤拔度妙經》借太上道君解釋道:
受諸罪者,在世之時,不敬三光,欺負神理,十惡五逆,不忠不仁,不慈不孝,毀傷物命,殺害眾生,福盡壽終,當受斯苦。
在道經中,還專門談到了世間出現產難等災,就是因為人前世所造各種罪業,導致自身與宿世子女之冤對。
如《元始天尊濟度血湖真經》卷上雲:凡有下界眾生,男子女人,在世之時,或遭王法橫惡所加,兵刑刎戮,牢獄枷鎖…
罪業愈重,複墮血湖,永無出期,以為果報,皆由眾生妄想貪著,不識正真,執系是非,積諸罪業…
冤家債主,互相償報,是故生產有諸厄難。
人之所以有諸多宿罪、過失,究其根本,是因為人的「無道」。
由於人不識道、不守道,才會在地獄之中受種種輪回苦報。
太上道君顧問北方世界飛天神人日:我嘗曆觀諸天,出遊北門,見北方無極世界地獄之中,三河九江諸山,責役百姓子男女人,塗炭流曳,負山擔石,閉塞長源,吞火瞰炭,無複身形…
北方世界飛天神人日:斯人生世酷逆無道,五天君北方諸靈官、三界主司結其罪錄,依玄都女青太陽宮火官律,萬劫當生六畜之中,輪轉五道五萬劫玄天數周,乃得補北嶽都役使。其對悠悠,難可卒還。
我們知道,道教對於人世的認識,是建立在自己獨特的神學體系上的,道教認為人生活的維度,不只是此生的世俗生活,還有道、天地、鬼神等層面。
唐代道士吳筠在《玄綱論》中說道:天地、人物、靈先、鬼神,非道無以生,非德無以成。
吳筠認為,我們的生活世界,是由道德所生成,中間包含了天地、人物、靈先、鬼神等存在者,人的生活世界不只一維。
杜光庭在《道德真經廣聖義》卷一中也說道:道德二字者,宣道德生畜之源,經國理身之妙,莫不盡此。
昔葛玄仙公謂吳王孫權日:《道德經》者,乃天地之至妙,有天道焉,有人道焉,有神道焉。
因此,道教認為,如果天道、人道、神道、鬼道出現了「無道」、「失道」的情況,各種冤結、災異就會出現。
南宋夏元鼎在《黃帝陰符經講義》卷三中解釋「天之至私,用之至公」時說。
然而有道者,陰陽升降,不失其時,日月交合,不差其候,呼雷喚雨,振風閃電,真能旋乾轉坤,驅龍伏虎,聖功生焉,神明出焉,有不可思議之妙。
無道者反是,陰陽失升降之期,日月無交合之候,雷電風雨自視何有,一身所存,不為飯囊酒甕,則為藥肆淫房…
吾見其有道者,長生住世,雖數盡而飛仙;無道者,疾病纏綿,速與草木俱腐。
綜上而論,早期道教經典《太平經》主要偏重於從「不和不通」、「承負論」和「君責論」的角度來解釋「冤結」產生的原因,之後的道經則傾向於「宿罪論」和「業報論」的角度來解釋。
顯然,這一時期的道經在解釋人世諸苦、地獄諸苦時,對「因果」、「地獄」、「輪回」等思想多有吸收。
更強調了個體的所作所為/業所導致的後果/報當為自身所承擔,而不同於《太平經》「承負論」所強調的承負先人之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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