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命的輪回 從本質上講,宇宙中只有能量和生命,除此之外,再沒有什麼東西。帶靈性的反物質結構吸收了能量,就具有了生命的表現形式,生命有了意識,就出現了千萬種物質的表現形式。一切的物質都來源於能量,最後又回歸於能量。 所有的生命都來源於結構,最後又回歸於結構。 能量不滅,生命不息。 宇宙中的總能量不會增加,也不會減少。 空間中生命的總數量即不會增加,也不會減少。 能量的總量和生命的數量是個比例關系,是個常數。 新生命可以被再創造,但有個飽和度,達到飽和後,再無法創造出新的生命。 生命一旦被創造出來,就無法消失,因為生命的本質是有靈性的反物質結構,有靈性的反物質結構是無法被消滅的,它只能從一種形式轉化成另一種形式,從一個空間進入另一個空間。地球上人的數量增加了,動植物的數量就會相應地減少,千年界人仙的數量增加了,人間的人的數量就會相應地減少,依次類推。
因果和轉世絕對是直接相關的!為什麼這麼肯定?又為什麼會有因果存在?
在中國民俗文化當中,最有影響的二大宗教,分別是道教與佛教。經由佛理教義的宗旨、精神、經文當中,借此告誡世人,善、惡終有報,要多行善、多說好話、多結善緣,也讓世人了解到,凡走過必留下痕跡,不是不報,只是時機未到。
從因果當中,可以明確看到一個人的人格特質(個性)、命格、健康、事業、婚姻、價值觀、心結、恐懼、陰影等意識型態的問題,在過去因果對應關系中,來陽世間投胎的人類,以【還債】比例占居最高,當然也有特殊案子就另當別論了。基本上,若沒有因果關系,是不需要再轉世投胎,也說明了因果和轉世是有直接的關系。
因果本身一開始都是【零】,但因個人所言、所做、所為而形成因果關系,例如一個人產生了貪念、與人計較、言語傷人、欠錢不還、自殺等諸惡行徑,這一切大多是因為個性因素引起的,正所謂欠錢還錢、欠情還情、欠命還命、個人業障要個人擔的道理是一樣的。
因果關系的成立,是因為有債權人和債務人的存在,在刑法及民法上,只要債僅人要追討,債務人就得清償,當然也有債僅人不追討,自然沒有民法責任,刑法的部份就由司法單位出面,於公正基准下,設定遊戲規則,經由六道輪回方式,投胎到陽世間。因果的相遇會依時間、事件或人而連結,只要一經啟動是不可以隨時喊卡就停的,這一生一次還不完,來生還是要還,而且欠了本金還要加上利息呢!只要債僅人沒有說不必還,就有僅利繼續糾纏不清。
另外一種因果追討的形態是將債權人的痛苦、疾病、感受反射在債務人個人的健康上,投胎轉世後便形成了【因果病】。這種因果病就算看醫生亦不會好,也不會快迅惡化離開人世間,基本上是一種困擾又折磨的慢性疾病。
不論前世發生了什麼事!或者是由因果報應下所產生的疾病或不順,現在最重要的是,如何在今世改變你的命運?就從自己的思想、行為、態度開始做起,因為人的習性會隨著輪回轉世再帶到下一世,你就是每一世劇的主角,由你自編、自導、自演,而所有的劇情就被記憶體(靈體)全程記錄存檔再帶到下一世。
因此在輪回的機制下,因果是多元的演變,有人轉世投胎數十世,有人轉世投胎數百世,被因果追討大部分都以近二至三世為主,也就是說不是每一世都與今世有密切關系,所以不要凡事都把不順、辛苦、委屈都推給因果,那是迷信的想法,因為在無形界沒有公式可套用。
舉例說明:
前世【自殺】的人,未必今世一定會再自殺,只能說他自殺的機率會比較高,當他遇到與前世同樣的境遇或感覺時,有可能用自殺來解決今世的問題。
前世有感情糾葛,今世來還【感情債】的人,在今世不一定是以夫妻的關系來追討,在二十一世紀有太多債主並未投胎來當人,反而是在暗中形成破壞力,所以不是所有與你談感情的對象都是你的債主,有時造成感情不順的原因反而是你處理感情的態度問題。
前世的因果,在今世未予設定,照因果理論來說是不需要投胎的,但若今世另有安排人生目的是來【考情】或【體驗人生】的人,同樣會多琢磨在情感的曆練,這些經驗將成為靈界參考的教材,特別說明:
同時有人生目的和因果的人,在人生當中所呈現的際遇,絕對以【人生目的】的影響大過於【因果】的設定。
為了避免曆史重演或冤冤相報,除了隨時注意個人的行為及舉止外;面對今世的追討,得先知道自己前世今生的因果,再則最重要的是相信真相及接受事實!有了正確的觀念及態度,只要轉個念頭、打開心結、學習放下,同時也改變自己個性、懂得原諒別人,你的命格就大不相同了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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